1. 如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教統局將宣佈停課,學生無須回校。(請留意:以往懸掛紅色暴雨警告信號,教統局不一定宣佈停課。但由1998年3月起,教統局實施新安排,於紅色暴雨警告懸掛時,教統局亦會宣佈停課。)
  2. 於持續大雨及雷暴期間,天文台未有發出上述信號者,而教統局並無宣佈停課,則學生應照常上課。惟家長若因其居住地區或本校所在地區(大埔)之天氣﹑道路及交通情況惡劣,可決定是否著令其子弟上學;如不回校者,家長必須致電回校備案,並補交家長信請假。學生因此原因缺課不會受到處分。如因此等情況學生未能回校測驗或考試者,學校將安排補考。
  3. 如果停課信號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:
    • 學生應該因應當時道路或交通的情況,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考慮,決定是否繼續前往學校、折返家中抑或在安全的地方暫避。
    • 雖然學校不用上課,已抵達學校的學生亦應留在校內,直至情況安全,由校方安排下回家。
  4. 如果停課信號在學生上課時間內發出:
    • 學生應留在校內,學校將按教統局之指示於適當及安全的情況下才讓學生回家。學生當遵從學校宣佈的一切安排。
    • 遇上述情形,本校將會原則上依照家長所填覆之「上課時間內突然停課之放學方式」安排學生放學。
  5. 統一測驗或考試期間,如遇停課者,則當日考試或測驗之科目取消,校方將另行安排日期舉行。復課日則按原定之時間表進行考試或測驗,不作任何調動。
  6. 如遇突發事故(颱風、豪雨等),教統局宣佈停課,受影響之循環週日將自動取消,不作任何順延或調動。